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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流电源系统故障和事故处理预案
发布时间:2018-5-29  阅读次数:1424  
 
充电装置、绝缘监测装置的故障和事故处理应按照厂家的规定进行,并应在现场运行规程中明确具体处理方法。
 直流电源系统故障和事故处理预案
(一) 220V直流系统两极对地电压绝对值差超过40V或绝缘降低到25KΩ以下,48V直流系统任一极对地电压有明显变化时,应视为直流系统接地。
(二) 直流系统接地后,应立即查明原因,根据接地选线装置指示或当日工作情况、天气和直流系统绝缘状况,找出接地故障点,并尽快消除。
(三) 使用拉路法查找直流接地时,至少应由两人进行,断开直流时间不得超过3S。
(四) 推拉检查应先推拉容易接地的回路,依次推拉事故照明、防误闭锁装置回路、户外合闸回路、户内合闸回路、6~10kV控制回路、其他控制回路、主控制室信号回路、主控制室控制回路、整流装置和蓄电池回路。
(五) 蓄电池组熔断器熔断后,应立即检查处理,并采取相应措施,防止直流母线失电。
(六) 直流储能装置电容器击穿或容量不足时,必须及时进行更换。
(七)当直流充电装置内部故障跳闸时,应及时启动备用充电装置代替故障充电装置运行,并及时调整好运行参数。
(八) 直流电源系统设备发生短路、交流或直流失压时,应迅速查明原因,消除故障,投入备用设备或采取其他措施尽快恢复直流系统正常运行。
(九) 蓄电池组发生爆炸、开路时,应迅速将蓄电池总熔断器或空气断路器断开,投入备用设备或采取其他措施及时消除故障,恢复正常运行方式。如无备用蓄电池组,在事故处理期间只能利用充电装置带直流系统负荷运行,且充电装置不满足断路器合闸容量要求时,应临时断开合闸回路电源,待事故处理后及时恢复其运行。
直流电源系统检修与故障和事故处理的安全要求
(一) 进入蓄电池室前,必须开启通风。
(二) 在直流电源设备和回路上的一切有关作业,应遵守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》的有关规定。
(三) 在整流装置发生故障时,应严格按照制造厂的要求操作,以防造成设备损坏。
(四) 查找和处理直流接地时工作人员应戴线手套、穿长袖工作服。应使用内阻大于2000Ω/V的高内阻电压表,工具应绝缘良好。防止在查找和处理过程中造成新的接地。
(五) 检查和更换蓄电池时,必须注意核对极性,防止发生直流失压、短路、接地。工作时工作人员应戴耐酸、耐碱手套、穿着必要的防护服等。
直流屏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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